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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基督徒難免固執、個人傾向,以懷疑的眼光看待任何靈性與政治的關係。因為我們試圖將靈性與政治完全切割,忽略聖經中關於社會正義、和平或環境議題的提醒。窄化屬靈領域的現象,對教會造成很大的危險。對牟敦來說,有效的政治行動,必須具備堅實、深厚的靈性基礎,這基礎就是默觀的經驗。唯有追求自己與上帝的內在和好,唯有自己的心思意念跟上帝的結合,才能成為有效的器皿。

 

默觀的自己

  1. 超越沉溺在虛假的自己。
    牟敦指出,現代社會,人與自己變得陌生。我們迫切需要超越沉溺在虛假的自己,進入真實自我的覺醒。
    「人必須面對貧困和虛空感,棄絕證實自己(自己的經驗),在死的臨在中,虛無,為要勝過無知和錯誤,從害怕什麼都不是當中發生出來。敢於孤獨的人,能夠看到大眾所害怕的、所譴責的空虛,是讓人和真理相遇必須的條件。」
  2. 接受在神面前真實的身分。
    完全的倚賴,「比我們的渴望更深,比我們的奇想更自由。」這真實的身分也包含著與耶穌基督的合一,也與弟兄姊妹的合一。

 

默觀的禱告

  1. 隨時單純地向上帝敞開。
    「一種深切而極簡的屬靈活動,我們的心思會安息於對上帝的聚焦而單純的注目,調整向祂,朝向祂,而沒入祂的光中,只要略略一瞥,就能夠靜靜地向上帝訴說,我們離開了其他一切,甚至渴望為了祂而拋下自己,只有祂對我們是重要的。惟有祂是我們的渴望、我們的生命,沒有其他東西能夠給我們喜樂。」
  2. 認識神與祂的愛。
    默觀中,我們經驗到蒙上帝所愛,而愛是我們存在的理由和目的。
    「我們認識祂,就明白了我們其實是被祂完全看透。我們擁有祂的比例,與我們明白「自己在最深層的內裡,乃是被祂所擁有」,是成正比。因此,認識上帝也就是認識我們自己,以及認識我們的這個世界其實完完全全仰賴祂。」
    「一個人惟有在他的靈魂中找到上帝,才能在他人身上看見上帝的影子。惟有如此,他才能服事其他人的需要。」

 

默觀的行動

  1. 尋找行動的原動力,不隨波逐流。
    上帝不妥協的愛暴露出人類的妥協,所以我們行動。然而,在爭取正義的過程中,不免面對孤獨與疲乏,我們容易落入孤立的自義陷阱裡。我們很容易以為萬事都得靠我們才能成就。按這條思路走下去,可能會產生暴力(我們一定得做些事),或是絕望(反正沒有用)。
    「如果我們想藉由成為一個馬不停蹄的活躍分子,來找到我們的重要性、安全感、價值感,就陷入極大的危險中。相反的,一個人越透過愛來認識上帝,來自我認同,長遠來說,就越能為社會公義做出貢獻。」
  2. 聆聽世界的需要。
    當我們不再是世界忙碌的中心,我們就成長,更有能力真正聽見其他人說的話。面對諸般不同環境的挑戰,我們也能判斷什麼是合宜的回應。透過默觀的禱告,學會不再懷著種種的不安與侵略性,把自己投射於世界;而開始看到人們、事物的本相。
  3. 帶來救贖。
    正如默觀的人無法不幫助其他同胞,真正慈善的行動必須出於默觀。如果我們要帶給別人救贖,必須構型於基督的光中,否則只是一個善人的善行而已。
    那些試圖要為他人、為世界有所行動、付出的人,若不先深化自我認識、自由、正直與愛的能力,就沒有任何可以給予他人的東西。

 

「因此我們必須花時間,向上帝的愛敞開,這愛給予我們認同(或身分)。也就是要試著在投入活動與在上帝裡面得安息之間,找到平衡與交互的作用。這讓我們更深地親近上帝,也更深地關愛這個世界。我們創造出一種內在的性格,使我們得以自由地行動;還有一種力量,使我們看透許多艱困的景況。隨著與上帝關係與信心的進深,這就越來越強烈,同時也向外影響到我們所想所做的每一件事。」

 

書名是《行動的原點---公共參與的10堂靈修課》,我想不只是公共參與,更適用於基督徒的每個行動之中。自己也常在"一定得做些事"跟"反正沒有用"之間擺盪著,而忽略了在主愛中,自己真實的身分。我需要默觀,需要在主的愛中安靜。讓我們先成為神愛的子民,然後成為寶島公民;讓我們單純的注目於神,然後凝視社會的撕裂與傷痕;讓我們默觀基督的受苦與無條件的愛,然後與受苦的百姓一同受苦。

 

 

 

 

摘自《行動的原點》周學信。

寫於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的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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