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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姊妹平安,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信息,今天的題目是衝突與和好。

 

前言:謝金燕與豬哥亮

請問這是誰?她是歌手謝金燕,她有許多熱門的歌曲,我姊姊說她最欣賞她的腿。除了光鮮亮麗的演藝事業,她也有一段破碎的故事。那是她跟她爸爸的故事,過去在豬哥亮還在的時候,有時會看到演藝版的報導。有一次,豬哥亮知道謝金燕的演唱會沒票賣得不好,他決定自掏腰包購買30張演唱會票,並大手筆贈送22個花藍祝賀謝金燕開唱,他希望在演唱會的一個橋段能上去獻花。不知道他是否有私下聯絡謝金燕,不過他在媒體面前不斷喊話,希望謝金燕能夠接納父親善意的舉動。後來,豬哥亮並沒有機會上台,而謝金燕在舞台上播了一段影片,內容是這樣的:

「每個人生命中都有一位最重要的女人,我生命裡最重要的女人,就是媽媽。

......有些話說了對不起爸爸,所以選擇什麼都不說,永遠不想傷害我的父親,因為愛爸爸。
但不說其實對不起媽媽,......媽媽是一位傳統女性,丈夫就是她的天,父母親在四處公演劇團舞台後的木板床生下姊姊和我,
婚姻裡所有不公平的要求媽媽都會妥協,生活裡的言語暴力她挺住,日常裡的肢體暴力她可熬,只求小孩有個完整的家。
媽媽這輩子最難堪的過往,就是父親開始有了歌廳秀演出後,為了妥協丈夫對家庭照顧的承諾,而答應了丈夫的請求,同個屋簷下接納丈夫外遇的女人而同意共侍一夫,
父親對媽媽的這個承諾維持不久,媽媽的世界崩塌了,母女三人終究得被拋離,以爲小心翼翼守護的家庭破碎了,
......
婚姻裡的委屈媽媽能吞忍,單親媽媽的艱辛她能承受,姊姊和我就是媽媽的全部,媽媽說,她拼命掙得ㄧ口飯吃,姊姊和我絕對不會餓死。
⋯⋯也許是老天的考驗,剛出道不久的我,和姊姊出了場嚴重車禍,
媽媽徬徨無助,赤著腳在救護車聲劃過的夜晚街頭奔跑,焦急的守在病榻前寸步不離 ,堅強的她一夜白了髮,
......我昏迷了三天三夜,這個車禍喚回了我們好久不見,知名度響亮的爸爸,......好久不見的爸爸承諾又給出了,想彌補失去的親情,帶著姊姊回去照顧,
女兒們長大成年了,媽媽同意我們擁有父愛,短暫幾個月裡,姊姊和我好開心,有父親的關愛!
父親要再婚希望我和姊姊當伴娘,媽媽給予祝福更鼓勵我們支持父親。
但父親的承諾一樣維持不久,姊姊在槍聲中嚇醒,才知道空盪的房子裏的人都跑了,只剩她ㄧ人。
此時只有媽媽再把姊姊接回,此後的日子,漫天飛的借款支票、借條,姊姊在短暫擁有父愛的過程中父親用姊姊的名字簽出的票都湧進來了,
此後我們母女三人的日子只有法院、傳票、債主⋯⋯。
媽媽的前半生,奉獻給一段不忠誠的婚姻,面對過去的不堪和委屈,她沒有想反駁,她認命,獨自ㄧ人照顧姊姊和我不願再提起和怨懟,這麼多年來我的媽媽不曾發言,不曾透過任何方式渲染親情這件事,很多時候很多事,沉默者並不代表是錯的,發言者並不就是做對的,

......我的生命裡有一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女人,這個女人就是我的媽媽。」

豬哥亮在台下聽完,心情大概也很複雜,他對媒體說:「我做人失敗,以後我重做。」

後來豬哥亮罹患癌症過世了,他的告別式非常豪華,據媒體報導排場有八百萬,許多朋友鼎力相助,他穿著帥氣的西裝走最後一程,有舞龍舞獅,也有儀隊的表演......。不過我覺得,如果我是豬哥亮,我並不會那麼在意我有多大的排場,我想我更在意我跟我女兒和好了沒?在豬哥亮癌末病危的最後的日子,謝金燕與姐姐獲得媽媽的諒解,在病榻前與爸爸團聚,珍惜共度了63天的寶貴時光。 而豬哥亮的告別式落幕,最戲劇化的,莫過於前妻林見如放下芥蒂,帶著女兒突襲家祭破冰,謝青燕、謝金燕換穿麻布孝服,跪在豬哥亮棺材前,叩頭向父親告別,當入殮儀式開始,謝金燕見亡父立刻痛哭,母女3人家祭未結束就提前離去,缺席了豬哥亮的火化及入土儀式。

我為什麼要講這個故事呢?我覺得人與人之間,衝突是難免的。有些衝突很好化解,有些衝突卻是要等到人過世以後,我們才用各自的方式去表達,對過去
的遺憾與對在意的人的不捨。其實,和好是每一個人都渴望的。就像成功的演藝人員豬哥亮,他也是學著拉下臉皮,去送花給他的女兒,因為他想
要和好。但是和好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就算你做了再多的努力,可能仍然徒勞無功。所以我們需要知道耶穌怎麼看待衝突與和好。

主題經文

我們一起來唸今天的經文,在馬太福音5:21-26: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在殺人之前(5:21-22)

耶穌在處理衝突這個議題時,他先從舊約著手。舊約的十誡告訴我們不可殺人,舊約的律法告訴我們凡殺人的人,要受審判。不過這時候耶穌又進一步的講,他說,「凡向弟兄動怒的要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要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癡的,必受地獄之火。」有些時候我們的嘴巴其實很容易、不經意就講出一些貶低別人價值的話語,而耶穌說這些事情都要審判。有這麼嚴重嗎?舊約只說不要殺人就好,為什麼耶穌說,不可對你的弟兄生氣;如果罵人家是廢物,要受審判?

耶穌把殺人受審判與對弟兄動怒,罵別人是廢物是白癡並列,是在講對弟兄動怒等於殺人嗎?其實比起傳統的教訓說殺人的人要受審判,耶穌更在意的是殺人背後的動機,殺人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呢?可能有很多情緒,但有一大部分是生氣,非常的生氣!覺得對方罪大惡極、沒有存在的價值,不應該活在這個世界上!耶穌看到這個動機所帶來的破壞性,所以他告訴門徒說,如果你心裡裡面是這樣想的話,你要受審判。

這樣的動機真的會導致殺人的結果嗎?在越南戰爭的時候,有大概50萬的美軍在越南的土地上跟越共打仗,他們需要面對叢林的惡劣的氣候,人生地不熟,他們也不太能分辨出來,哪些是越南的共產黨,哪些是良民。他如果信了良民,結果他是共產黨,他就被殺了,處於這樣的戰爭之中,壓力很大,神經緊繃。有一位老兵他事後接受訪問,他就說他殺了一個越南人之後,他跟魔鬼做了一個約定,他說:「我一生就殺這一個人,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殺人了,我只殺黃仔!」意思是什麼呢?他決定再也不把越南人當人看,這樣他就可以殺得下手。當我們開始覺得別人沒有價值,毫無價值的時候,或許這就是一個殺人的開端。或者是我們可能對日抗戰的時候,稱呼敵人為日本鬼子,就把他當成是鬼子而不是人的時候,其實我們就更容易下殺手,而不會覺得愧疚。在士兵戰爭的訓練這是滿重要的一環,就是你把殺人當成一個工作,比較有效率、理性的完成工作,而比較不會有良心的譴責。

耶穌看見不把人當人看,或者是覺得人沒有價值的破壞性。所以就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難免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癡的,難免受地獄之火。」這是一個毀滅性的動機。講越南戰爭可能太遙遠了,我們生活中有怎麼樣的例子呢?當我們吵架吵得很兇的時候,可能會說:「要死一起死!」其實這也是一個非常破壞性的話,聽了會很難過。除了言語的破壞,我們可能決定你把心中把對方當成一個死人,再也不跟對方說話了,不再把他當成一個你的同伴、你的朋友,好像在心中殺死了對方。有些人可能因為情緒非常的滿,可能開車開到一半吵架,就把車門打開了,做出非常危險的事情。也有些時候,我們在服事的過程當中跟別人有衝突,最後我們氣到連服事的動力,都沒有了。那怎麼辦呢?這樣子毀滅性的動機,我們怎麼面對呢?是不是生氣都完全不好呢?

其實耶穌也生氣,耶穌看到殿裡面的買賣,影響別人禱告的時候,他生氣,他也把那些攤販的桌子都翻了。求主幫助我們在生氣的時候,不要犯罪,不要走向那滅亡的道路。好像以弗所書(4:26-27)說的,「即使生氣,也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不可給魔鬼留地步。」那我們該怎麼做呢?

 

獻祭(5:23-24)

耶穌提了一個場景:「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向你懷恨,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當我們有衝突的時候,我
們一樣還是有自己的生活,我們一樣會來教會,我們一樣會唱詩歌、讀經。但是我們的靈修我們的聚會,是否跟我們的衝突有關呢?是否跟我們人與人之間還沒有和好的事情有關呢?耶穌說是的,有關的。當你在獻祭的時候,當你早上在聽詩歌的時候、當你在禱告的時候、當你在聚會的時候,是否會想到那些還沒有和好的事情呢?我們的信仰生活好像是一個祭壇,是一個來到上帝面前的過程,當我們來到上帝面前,我們看見上帝的心意,看見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就被上帝來光照。所以當我們有衝突的時候,

第一步,鼓勵大家回到上帝的面前,或許是禱告、或許是讀經、或許是聚會。

第二步,我們需要被上帝的愛來光照,就是因為對方非常的不可愛;就是因為對方得罪了你,所以你覺得對方毫無價值。我們沒有辦法靠我們自己的忍耐與努力勝過。如果能勝過的話,剛開始就不會發生衝突了。但是當我們做不到的時候,求上帝的愛來光照我們。

最後,什麼樣的獻祭才是完全的呢?經文說你要先放下禮物,去跟那個人和好,然後你再來獻祭。其實耶穌提醒了我們,什麼是真正的獻祭?神們是真正的敬拜?什麼是在生活中活出上帝的心意呢?是學習與人和好。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所以當我們來到祭壇前的時候,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很多的愛,而是因為我們來到祭壇前,求上帝把祂的愛放到我們心裡面。「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了,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得見的神。愛神的也要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領受的命令。」(約一4:19-21) 約翰講得很清楚:如果我們連看得見的弟兄姊妹、在我們旁邊的人,都愛不下去的話,那我們怎麼能愛那些我們所看不見的上帝呢?如果我們愛神,我們就愛上帝所愛的弟兄姊妹。因著上帝給我們的愛,我們看見那些弟兄姊妹們,內心裡面有上帝的價值,我們就願意去愛他們,去跟他們和好。而當我們與他們和好、原諒彼此的時候,我們就完成了愛上帝這件事情。

雖然我鼓勵大家邁向和好之路,但我也知道和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記得我大學有一個好朋友,有一次我們就起衝突,他就送了我一個布丁,他就說因為他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同學,就是很喜歡吃布丁,他們吵架的時候他的高中同學就送他布丁作為和好的禮物。那一次我們和好了,後來我跟他又有衝突,我覺得這次是我錯了,所以我也送了他一個布丁,但是他當時想了一下,他心裡面還有一些情緒,但沒關係,和好也不是要對方馬上接受。不過,後來我們發生更大的衝突,甚至是傷害,我花了兩年的時間去消化這些情緒。一樣是和好,有些時候要花一、兩天,有些時候和好是一、兩年。

經文之中,放下祭物再找人和好是一個很簡單的過程,但是事實生活上有些時候,卻非常的複雜,也需要等候神的時間。在這段嘗試跟朋友和好的這兩年間,我問自己:「和好的目的是什麼?和好的意義是什麼?」和好不是要回到跟過去互動一模一樣的方式,因為有些時候,就是真的回不去了,有些遺憾的事情就已經發生了,和好不一定是完全跟過去一模一樣。就算沒有衝突,過了十年,我們的互動也不一定一樣。那和好的目的是什麼呢?和好的目的是看見對方的生命當中,有上帝的價值。好像前面那一段說生氣是看對方毫無價值,而和好剛好是相反,就是看對方的生命有上帝的價值,對方的形像有上帝的形像。這跟世界上的想法差很多,卻也是非常珍貴的眼光。如果大家在和好的過程遇到困難,我鼓勵大家等候神,被主安慰;有些時候並不是一天兩天可以解決的,但是我們可以來到上帝面前,向上帝禱告,來到祭壇前,被上帝來光照。

 

自我毀滅的結局(5:25-26)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就是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決不能從那裡出來。」如果你真的不和好的話,怎麼辦?我就是不想和好,我就是不爽,怎麼辦呢?耶穌在這裡講了重話,他說:你最好趕快和好,要不然如果真的審判,法官來判你的時候,你就被關起來,一文錢還沒有還清,都不能出來。當我們下定決心不要和好,要告到底的時候,或許這會不會是一個毀滅的結局呢?好像怒氣毀滅了你看人的價值一樣,會不會也毀滅到你自己的生活、你自己的生命呢?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在告人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什麼樣的人會不想講和?我自己覺得是認為自己完全對,訴訟一定贏的人。但是真的一定贏嗎?你跟別人的衝突一定都是你全對嗎?

「你只欠我一個道歉」的圖片搜尋結果


我想分享一部電影,叫做《你只欠我一個道歉》。這是一部黎巴嫩拍的電影,故事是這樣子的,我左手邊那個是東尼,他是一個黎巴嫩人,也是修車廠的老闆。右手邊他叫做葉瑟,他是一個巴勒斯坦的難民,是工地的工頭。有一天葉瑟就在修整市容的時候,他看到東尼他們家的排水管違法排水,灑在他的頭上,葉瑟就跑去敲東尼的門說,你這樣不行,我可以幫你把排水管修。東尼很不高興,他關上門。葉瑟吃了閉門羹,就擅自架樓梯到陽台修東尼的排水管。東尼發現很生氣:你為什麼動我的東西!他把修好的部分敲爛了。葉瑟也被惹怒,一句「王八蛋」脫口而出。事情越演越烈,東尼決定告上法庭,除非葉瑟道歉。工頭的承包商想當和事佬,勸他們說不要這樣,他叫葉瑟,去修車廠找東尼跟他道歉。

葉瑟站在修車廠外難以啟齒,就在猶豫的時候,東尼先開口了:「真該讓夏隆把你們屠殺殆盡!」葉瑟非常生氣,一怒之下一拳打斷了東尼幾根肋骨。而這
件事情越鬧越大,最後真的上了法庭。在法庭裡,他們各自被對方的律師挖出了一些過往,譬如說東尼為什麼會這麼氣葉瑟呢?原來他小的時候他看到巴勒斯坦的民兵屠殺了他的村莊,他一個晚上沿著鐵路上逃命。葉瑟他過去是巴勒斯坦的難民,為了保護一個小孩,而過度防衛,讓軍隊的廚師半身不遂,他們在法庭的攻防當中互相了解彼此的過去,我忘記最後法院怎麼判了,但是最後的場景是葉瑟再一次回到東尼的修車廠,他跑去罵東尼,罵了很多話之後,東尼也很生氣,也回他打了一拳,也把他肋骨也打斷了,可是就在打斷的那個當下,葉瑟跟東尼講說:「我向你道歉。」

我覺得非常有意思,或許葉瑟想說的是:「換做你被羞辱,你也想打我,你並沒有比我高尚;但是我們也彼此理解,被羞辱的痛苦、被打的痛苦,所以我向你道歉。」其實人與人之間,很難這樣子的彼此理解,但卻透過這樣的電影,告訴我們,其實每個人的過去生長背景,都有許多的苦難,是我們不知道的。每個人為什麼會這樣子選擇,很多時候我們也難以理解,但是我們學習在這個難以理解的世界裡面,去理解、去原諒、去和好。東尼的律師在法院上曾說過:「他說苦難從不是任何人專有的,從來不是。」在面對衝突的時候,你有你的苦難,但是對方也有對方的苦難,你怎麼知道只有你是純粹的受害者,你怎麼知道對方是純粹的加害者呢?校園雜誌裡一篇文章說到:「如果我們無法同理別人,知道自己受傷的同時,可能也有傷人的地方,認識到沒有人是純粹的受害者或加害者,那麼我們也許很難真的體會饒恕,體會耶穌的禱告,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耶穌勸我們說,「同你的告你的人還在路上的時候,你先跟他和好。」因為我們都沒有把握這場法律的訴訟,自己百分之百都是對的,因為我們都在苦難當中,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苦,而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各自的苦難。但是在這苦難當中,我們所失去的,耶穌可以填補;我們可以來到祭壇前,向祂支取祂的愛。

我在準備講道的時候,有一個人就這樣問我,可不可以不原諒,只要和好就好?既然原諒這麼難,那我們就和好就好啦!不要原諒,就是你好我好。但是其實,
沒有真正的原諒,我們何來談和好呢?馬太福音在天國八福說,「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願上帝幫助我們,成為祂的兒子,成為祂
的女兒,願上帝讓和平成為我們彼此之間的和睦。

 

講於7/15第一堂

註:夏隆:前以色列總理

資料來源:

https://star.ettoday.net/news/698206#ixzz5NdmjD0YZ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514/861671/

http://ent.ltn.com.tw/news/paper/1112323

校園雜誌2018 5/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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