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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既然我們蒙憐憫受了這事奉的責任,就不喪膽,反而把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只將真理顯揚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即使我們的福音被遮蔽,那只是對滅亡的人遮蔽。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我們不是傳自己,而是傳耶穌基督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裏,使我們知道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臉上。(歌林多後書4章1-6節)

我對這段經文有著深刻的回憶,是大三在學校團契一起籌備福音隊的同工分享的,那時候覺得服事很重,課業也很重,團契中的人際關係也磨合地正火熱,也有人軟弱跌倒,內心隱隱地感到害怕,但自己又是團契得主責同工,好像自己一訂要撐住,不能倒下。一位同工分享了這段經文如何對她說話,我也感到被安慰與鼓勵,因此我大三服事時,常常默想這段經文。今天主日聚會時,又在一次想起這段經文,我也再一次被提醒服事該有的態度。以下是我用我自己的話,把經文重寫一遍:

經文說:既然蒙憐憫,承受這個職分,就不喪膽。自己帶著害怕的心服事,但神說我們的服事是在祂的憐憫之下,不要害怕!也因著不害怕,我才有勇氣不靠自己的小聰明,用符合真理的方式去服事,去學習彼此相愛;也許對於結果沒有把握,卻知道結果在神手中。有些人並不信服這榮耀的福音,也不認同這樣的行事準則(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但沒關係,我這麼做,不是為了傳揚自己有多厲害、多忠心,乃是見證耶穌是主,我是祂的僕人。而神已經照亮我內心的黑暗了,使我們得以認識耶穌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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