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犯下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今天晚間槍決伏法,受害者解青雲的母親哽咽說,看到給大家一個公道,謝謝法務部長羅瑩雪。
解青雲母親受訪表示,孩子的死讓她心中痛一輩子。談到鄭捷伏法她心情的轉折,解青雲母親哽咽地說不出話來,只說這是給大家一個公道,不應再浪費社會資源,因為這都是民脂民膏。
另外,解青雲母親說,她要告訴鄭捷父親怎麼教出這樣的小孩,他們都是兢兢業業教解青雲。她很不諒解直至現在鄭捷本人和他父親都沒有向受害者和家屬道歉,也沒有透過別人來表態道歉。
鄭捷在民國103年5月21日,以預購的鋼刀,搭台北捷運板南線開往土城永寧的捷運列車,自龍山寺站起,在車廂隨機殺人,直到列車抵達江子翠站,造成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等4人死亡,以及其他22人受傷。」
昨天心情蠻沉重的,不想待在家哩,在外面晃了一圈吃了消夜才回家。反不反對死刑,我不知道,只是死刑真的能夠完全滿足受害者的需求嗎?或者什麼時間點執行是恰當的?如今鄭捷伏法了,我想這位母親對於鄭捷道歉的訴求就再也無法達成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死了的人,對這個社會的互信、和好也就沒有責任了。剩下的這段路,社會、受害者家屬、你、我要繼續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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